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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云律所】发布征地预公告后,征收方长时间没有启动具体的征收工作怎么办?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4-07-10 08:41:57

    【摘要】河北唐山的刘女士说,自己家的土地三年前就被征收了,当时说要建学校和医院。但是三年过去了,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土地现在成了荒地,相关部门也不让耕地。最主要的是,到现在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拿到,这应该怎么办呢?

    案情概览:

    河北唐山的刘女士说,自己家的土地三年前就被征收了,当时说要建学校和医院。但是三年过去了,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开展具体的征收工作,土地现在成了荒地,相关部门也不让耕地。最主要的是,到现在一分钱的补偿也没有拿到,这应该怎么办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所以,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占用土地也不例外,只要占用土地后,一年内没有实际使用的话,那么农民可以要求继续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耕种。如果迟迟没有实施征收行为的话,那么被征地农民则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此种情况,要求复耕,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要回补偿款。

    京云律所联系电话

    法律链接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中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