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胜诉!房山世界名园逾期交房70余户业主获
- 河北燕郊小区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主该如
- 购买商铺起纠纷,究竟是谁违约
- 退房不退电商费,业主如何维权
- (商品房虚假宣传)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秘密”,你
- 超过诉讼时效,买房人能否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
京云业主维权律师
2024-05-13 09:02:28
【摘要】付女士和丈夫结婚要买婚房,两人约定用丈夫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用丈夫个人工资来还房贷,两人就此签了份《说明》,房本办到了丈夫个人名下。后来,付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和闹离婚,丈夫同意离婚,两人签了离婚协议,约定把房子给女儿,丈夫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可离婚后没多久,付女士发现前夫准备把房子卖了,并说房本写在他名下,就是他的,他要撤销对女儿的赠与,付女士想问,前夫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呢?
案情概览:
付女士和丈夫结婚要买婚房,两人约定用丈夫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用丈夫个人工资来还房贷,两人就此签了份《说明》,房本办到了丈夫个人名下。后来,付女士和丈夫感情不和闹离婚,丈夫同意离婚,两人签了离婚协议,约定把房子给女儿,丈夫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可离婚后没多久,付女士发现前夫准备把房子卖了,并说房本写在他名下,就是他的,他要撤销对女儿的赠与,付女士想问,前夫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付女士和前夫签的《说明》中,约定用前夫婚前财产付首付并用个人工资还贷,但《说明》中没有约定房子归属,而个人婚后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丈夫还贷是用共同财产来还的,这套房子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
并且两人是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两人将房子赠与女儿不是普通的赠与合同关系,是两人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也是两人就离婚事项整体约定的一部分,前夫对此不享有任意撤销权,所以,前夫拒绝履行离婚协议没有任何依据,付女士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前夫协助女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上一篇:【京云房产律师】夫妻为买房假离婚,房屋买完后成了真离婚怎么办?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