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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4-05-25 08:34:11
【摘要】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为保护物权权益的圆满状态,发挥物的最大效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下,有权主张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要求相对人承担防御性责任来预防损害或排除对物权权益的持续性妨害。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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