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合评估系统
  • 评估系统升级中...
  • 全面胜诉!房山世界名园逾期交房70余户业主获
  • 河北燕郊小区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主该如
  • 购买商铺起纠纷,究竟是谁违约
  • 退房不退电商费,业主如何维权
  • (商品房虚假宣传)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秘密”,你
  • 超过诉讼时效,买房人能否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并

    【京云房屋拆迁律师】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房屋被强拆能否索赔?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4-05-25 08:30:54

    【摘要】王先生的房屋为商业用途,因区域改造,被纳入征收范围。王先生一直未与征收单位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也未向其送达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书,直到2015年11月15日,政府组织拆迁人员将王先生房屋强制拆除。王先生想问:这是否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因强拆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能否向对方索赔?

    案情概览:

    王先生的房屋为商业用途,因区域改造,被纳入征收范围。王先生一直未与征收单位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也未向其送达评估报告和征收补偿决定书,直到2015年11月15日,政府组织拆迁人员将王先生房屋强制拆除。王先生想问:这是否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因强拆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能否向对方索赔?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前,被征收人对房屋仍有合法占有权益,被征收人未获得安置补偿款,不能强制执行。本案中,区政府未按规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王先生也未得到任何形式的补偿,所以,区政府强制拆除行为是违法的;其次,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属于人民政府补偿的范围,王先生的房屋是商业用房,因强拆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则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京云律所联系电话

    法律链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六、八项的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如果咱们的营业性的房屋在征收中被强拆,也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赔偿。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