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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4-04-25 08:50:49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中,原告韩某向被告刘某出借资金10万元,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约定偿还,视为违约,应当承担继续还款责任。
案情简介
(图源网络 侵删)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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